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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续治疗费还能报销吗?

admin 阜新律师 2023年09月19日
法律分析:工伤费用报销流程首先职工所在单位要把受伤者的基本信息上报医保中心工伤科进行登记入档,然后申请进行工伤的认定。工伤认定完之后,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的鉴定。鉴定完之后递交医保中心的工伤科的相关资料进行医药费用的申报审批。经过市医保中心对公司所申报的受伤职工的药费单据进行审批签字之后,会通知公司到市医保中心的拨付科进行拨付转款。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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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销。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是随同医疗费用一并报销,还是之后报销,法律法规并没有限制。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各地的规定,劳动能力初次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再次鉴定费用,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申请人负担。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江西省发改委、物价局
《关于调整江西省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
赣发改收费字[2012]280号
三、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申请再次鉴定的,其再次鉴定结论与初次鉴定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再次鉴定结论与初次鉴定结论不一致的,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鉴定费用由其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职工所在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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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康复治疗费用能报销吗
1、工伤康复治疗费用可以报销。因工伤发生的治疗费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报销需要携带资料有哪些
工伤报销需要携带资料有以下:
1、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或经认定的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原件;
4、与财税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5、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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